港澳台专利申请
编辑整理:百利来商标注册中心 www.haiwaigz.com 浏览次数:次
香港专利申请:
《香港专利条例》保护二种专利:标准专利、短期专利;港注册外观设计法》保护外观设计注册。
保护期限:标准专利为20年;短期专利为4年,届满可续展4年;外观设计为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
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申请提交的文件必须是中文或英文。
在标准专利权获得后的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年费;短期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只需在届满时缴纳续展费,不需要每年缴纳年费。
一、 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的专利局经过实质性审查并授权后的专利在香港登记注册。指定的专利局是指中国专利局(包含二种专利,即中国发明专利、PCT申请指定中国的发明专利)、英国专利局(包含二种专利,即英国专利、PCT申请指定英国的专利)、欧洲专利局(欧洲专利指定英国)。
取得标准专利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在该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备案。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备案并公布。第二阶段:在该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权之日或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和公布。
香港特区专利制度以注册指定专利局授权的专利为基础,标准专利一旦在香港特区被授权,即独立于指定专利局批准的专利。对标准专利的调处、宣告无效、侵权赔偿等将由香港高等法院裁决。
二、 短期专利
短期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不作实质性审查。然而,这种申请需提交下列之一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即奥地利、澳大利亚、中国、日本、俄联邦、西班牙、瑞典、美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短期专利可以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 优先权期限是一年。在PCT申请指定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进入中国阶段的6个月内也可以申请短期专利。
三、 外观设计
香港设立外观设计注册处,接受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一件申请若符合形式要求,注册处即可予以注册并公布。外观设计可以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 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
澳门专利申请:
《香港专利条例》保护二种专利:标准专利、短期专利;港注册外观设计法》保护外观设计注册。
保护期限:标准专利为20年;短期专利为4年,届满可续展4年;外观设计为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
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申请提交的文件必须是中文或英文。
在标准专利权获得后的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年费;短期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只需在届满时缴纳续展费,不需要每年缴纳年费。
一、 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的专利局经过实质性审查并授权后的专利在香港登记注册。指定的专利局是指中国专利局(包含二种专利,即中国发明专利、PCT申请指定中国的发明专利)、英国专利局(包含二种专利,即英国专利、PCT申请指定英国的专利)、欧洲专利局(欧洲专利指定英国)。
取得标准专利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在该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备案。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备案并公布。第二阶段:在该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权之日或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和公布。
香港特区专利制度以注册指定专利局授权的专利为基础,标准专利一旦在香港特区被授权,即独立于指定专利局批准的专利。对标准专利的调处、宣告无效、侵权赔偿等将由香港高等法院裁决。
二、 短期专利
短期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不作实质性审查。然而,这种申请需提交下列之一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即奥地利、澳大利亚、中国、日本、俄联邦、西班牙、瑞典、美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短期专利可以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 优先权期限是一年。在PCT申请指定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进入中国阶段的6个月内也可以申请短期专利。
三、 外观设计
香港设立外观设计注册处,接受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一件申请若符合形式要求,注册处即可予以注册并公布。外观设计可以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 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
澳门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年费
发明专利的存续期自申请日起计 20年,年费自申请日起计算,首三年的年费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其后每年的年费(包括已获准注册及尚未获准注册的专利)需在有关专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届满前的 6个月内,向经济局递交缴纳年费申请。属到期日届满后六个月内递交缴纳年费申请的,需缴纳额外费用250元澳门币。.第 4至第 5年每年之年费为澳门币 500元,第 6至第 20年每年之年费为澳门币 800元。
通过延伸申请方式在澳门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年费自在国内申请之日起算。首三年的年费同样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对于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延伸申请,若在国内申请至或授权的时间在三年以上,则存在部分年度年费豁免不需缴纳的情况。如某件专利在国内申请的日期为2005年1月,授权的日期为2009年1月,在澳门递交延伸申请为2009年2月。则该专利在澳门申请时缴纳的为2005-2007三个年度的年费,因其延伸申请注册费中包括首三年年费。而该专利下一年度缴纳年费时,即在2010年1月时,只需交纳当年度的年费,2008年及2009年度的年费不需缴纳。
实用专利年费
实用专利的存续期自申请日起计 10年。实用专利年费自申请日起计算,首两年的年费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其后每年的年费(包括已获准注册及尚未获准注册的专利)需在有关专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届满前的 6个月内向经济局递交缴纳年费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第3至第 10年每年之年费为澳门币 200元。
设计或新型年费
设计或新型的存续期自申请日起计25年。设计或新型的年费自申请日起计算,首五年的年费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其后每年的年费(包括已获准注册及尚未获准注册的设计或新型) 需在有关专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届满前的6个月内向经济局递交缴纳年费申请,并缴纳相关费. 第 6至第 25年每年之年费为澳门币 500元。
发明专利的年费需逐年缴纳。相关年费均需在到期日届满前六个月内缴纳,若这段时期内未能及时缴纳,则还有为期六个月的宽展期,但在宽展期内递交的,除应缴纳的年费外,会有额外费用250元澳门币。每次向经济局递交缴纳年费申请,本公司另收取的代理费用为500元人民币。
台湾专利申请:
台湾专利申请统一由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批。台湾专利分为发明、新型(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和新式样(相当于大陆的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新型保护期为10年,新式样保护期为12年。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时:由于目前台湾不承认大陆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因此,国内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的申请日只能是申请文件的实际报送日期。
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时,只需要向 百利来"Baililai"提供相关专利申请文件,及委托书即可。如果是 百利来"Baililai"先前撰写的申请文件,则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委托书和缴纳费有即可。
台湾专利申请:
台湾专利申请统一由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批。台湾专利分为发明、新型(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和新式样(相当于大陆的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新型保护期为10年,新式样保护期为12年。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时:由于目前台湾不承认大陆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因此,国内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的申请日只能是申请文件的实际报送日期。
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时,只需要向 百利来"Baililai"提供相关专利申请文件,及委托书即可。如果是 百利来"Baililai"先前撰写的申请文件,则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委托书和缴纳费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