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商标网
  • 网站首页
  • 中国商标
    • 中国商标注册
    • 商标代持
    • 商标变更
    • 商标加急
    • 商标异议
    • 商标续展
    • 商标转让
  • 国际商标
    • 欧洲商标注册
    • 亚洲商标注册
    • 美洲商标注册
    • 非洲商标注册
    • 大洋洲商标注册
  • 港澳商标
  • 商标分类
  • 专利申请
    • 港澳台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申请
    • 国际专利申请
  • 资讯动态
  • 买卖转让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中国商标业务

  • 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
  • 商标续展
  • 商标异议
  • 商标变更

代持加急

  • 商标代持
  • 商标加急

国际海外业务

  • 单一国家申请
  • 非洲知识产权
  • 欧盟商标注册
  • 马德里商标注册
  • 港澳台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业务

  • 国内专利申请
  • 国际专利申请
  • 港澳台专利申请
您的位置:主页 > 资讯动态 >
详细内容

商行擅用茅台公司商标被告 经法院调解 商行赔茅

编辑整理:百利来商标注册中心 www.haiwaigz.com 浏览次数:次

日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公司”)发现东莞一家酒业商行未经允许,擅自在经营场所的店面招牌及广告装潢中使用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贵州茅台”文字及图形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权,遂将该商行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该商行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被告的商行辩称,自己是专门销售正品茅台酒的商行,其进货渠道是东莞市东城的一家酒业贸易行,该贸易行各系列的酒分别从全国各地供货茅台酒的总代理经销商进货。其中,商行所销售的茅台酒的水立方酒系列与北京一家酒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经销合同,并取得商标标志使用权利;茅台财富酒、飞天、名将酒等系列也均从正规酒业公司进货,渠道正规合法,不存在侵害茅台公司造成其损失的情况。
 
该商行还认为,其中水立方酒的合同约定了商标的标志使用权,所以自己有权使用茅台商标作为招牌,且其使用的标志仅在店面门口,属于正常的商业广告行为。因为只有打出茅台的标志,商行才能销售茅台酒,这是产品销售本身给予经销商的附属权,不违反公序良俗。“我们的经营行为都是按茅台公司产品的特性及指导价销售,标志的使用并未给商行赢得任何利益,反而所有的受益者都是茅台公司。”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茅台公司一系列授权的主体并非该商行,所以该商行未经其允许,无权擅自使用茅台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
 
日前,经法院主持调解,茅台公司与该商行达成和解,该商行承诺立即停止侵犯茅台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茅台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

● 你可能对以下相关内容感兴趣:

“牛肉饼”引发的“商标

药品价格新规:专利药经

鹿城区查获一起服装商标

什么是原产地证明商标

工商总局举办商标法新闻

张家港首家商标指导站挂

“红罐王老吉”商标落户

关于使用通用词汇的商标

“大白兔”雪糕悄然走红

祥明商标出海之路

海宁查获假冒美的电器灶

“盲公饼”申请撤“佛山

Copyright 2010-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国24小时免费热线:400-034-0008  ICP备:沪ICP备13008731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