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别人近似,真的走投无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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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注册微博淘宝账号时,输入自己常用的昵称,但是出现了一行醒目的提示:该昵称已被注册。不得已我们在后面加上123,1234,或者加上自己的生日,最后注册成功。
这种现象其实和商标注册很像,只是注册一个商标要比注册一个昵称严苛的多,在同一类别下,不仅名称绝不能相同,两个字甚至一个字一样都可能因为近似被驳回。
自己深思熟虑后想出的一个寓意美好又能展现产品特征的好名字,却和别人小规模撞了脸,不放弃有风险,放弃又不甘,不少申请人都陷入过这种纠结。
想要解决这个难题,不妨来了解一下商标审查的规则:
商标之间是否构成近似主要是从商标标识的音、形、义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那如何从这三方面入手,让自己的商标尽量搏一把呢!
如果含义不同 不妨大胆试一试
如果三个字或四个字中两个字相同,但意义完全不一样,这种情况不妨试一试。比较经典的案例就是“御马房”和“御马”商标的案例,御马房公司申请注册“御马房”商标的前五个月,东莞某公司在第27类地垫、汽车毡毯、垫席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御马”商标。乍一看,御马坊注册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御马房因为代指场所,御马是指一匹马,仅是这样的意义差距让“御马房”注册成功了。这样的案例相信对那些纠结的申请者们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吧!如果不甘心,且试一试。
加字减字可以尝试 但注意第一个字
用加字或减字保住自己的一部分商标,也是不少申请者保险起见的做法。但是减字和加字的部分也很有讲究,通常第一个字是商标的命脉所在,也是商标近似的关键,如果首次两字依然相似,结果可能依然事与愿违。以帕尔斯为例,如果改成“尔斯洛”、“斯帕尔”,就不会让人产生联想,误以为与其他商标存在某种关联。
字体、颜色、设计的改变都是白费力气
《商标审查规则》里,关于文字商标近似的审查的第一条就是: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不管商标图案使用了多么强的障眼法,商评委依然还是会从音、形、义三个方面判断该商标是否构成了近似。因此,改变字体、颜色、设计的排列顺序,均不能注册成功。
商标是品牌的雏形,也几乎是创业路上的起点,希望每个申请者对每一枚商标的诞生都给予足够的重视,也希望上述几点可以给想保住自己创意的申请者们一些建议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