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商标侵权案 五粮液最“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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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五粮液公司诉东莞三星级酒店篁胜渔村酒店(下称“篁胜酒店”)销售假酒侵害商标权一案,酒店被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6万元。
据统计,自2010年至今,东莞两级法院有关酒店、商场或个体被起诉涉酒类侵害商标权民事案件共有64宗,其中大酒店涉及案件8宗,当中还不乏五星级酒店。
酒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白酒的合法来源。
在此前的庭审中,案件的争议在于篁胜酒店有无实施侵犯五粮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如果篁胜渔村酒店实施了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除赔偿。
篁胜酒店涉嫌售卖的五粮液假酒规格为52%vol,500ml装的产品,然而经比对后发现,篁胜酒店售卖的五粮液的防伪标识与五粮液公司提供的产品酒内瓶盖处的防伪标识不一致,而且前者防伪标识颜色较淡,同时字体印刷较模糊。
此外,被控白酒产品未经五粮液公司授权,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与五粮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和相同的标识,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
法院由此认定,篁胜酒店销售该被控白酒产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五粮液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于篁胜酒店是否可以免除赔偿的争议,法院审理认为,因酒店未能提供任何类似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等有效资料,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白酒的合法来源,故最终判决在此案中不能免除赔偿。
据统计,自2010年至今,东莞两级法院有关酒店、商场或个体被起诉涉酒类侵害商标权民事案件共有64宗,其中大酒店涉及案件8宗,当中还不乏五星级酒店。
酒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白酒的合法来源。
在此前的庭审中,案件的争议在于篁胜酒店有无实施侵犯五粮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如果篁胜渔村酒店实施了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除赔偿。
篁胜酒店涉嫌售卖的五粮液假酒规格为52%vol,500ml装的产品,然而经比对后发现,篁胜酒店售卖的五粮液的防伪标识与五粮液公司提供的产品酒内瓶盖处的防伪标识不一致,而且前者防伪标识颜色较淡,同时字体印刷较模糊。
此外,被控白酒产品未经五粮液公司授权,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与五粮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和相同的标识,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
法院由此认定,篁胜酒店销售该被控白酒产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五粮液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于篁胜酒店是否可以免除赔偿的争议,法院审理认为,因酒店未能提供任何类似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等有效资料,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白酒的合法来源,故最终判决在此案中不能免除赔偿。